Orb International Patent Law Firm
** Computer-related patents in Japan **

日本的专利系统

为了在日本获得发明专利

  • (a) 提交"发明专利申请"
  • (b) 提交"审查请求书"
  • (c) 收到"拒绝理由通知书"(审查意见通知书)后,提交"手续补正书"以及/或者"意见书"
  • (d1) 收到"特许查定"(登录查定通知书)后,缴纳"登录手数料"(登录手续费)
  • (d2) 收到"拒绝查定"(驳回通知书)后,申请审判(复审),或者放弃

发明专利申请

  • 申请文件的语言是日语。
  • 英语也可以。但是,申请日后两个月之内应当提交日语的翻译件。
  • 申请文件包括"愿书"(请求书),"特许请求的范围"(权利要求书),"明细书"(说明书),"要约书"(摘要),等等。

请求实体审查

  • 申请日后三年之内可以提交"审查请求书"。不可以延期。

获得发明专利的必要条件

  • "新规性"(新颖性),"进步性"(创造性) -- 《特许法》第29条
  • "产业上利用可能性"(实用性) -- 《特许法》第29条,第2条
  • 相同的发明不在别人先提交的"明细书"或"图面"内 -- 《特许法》第29条-2
  • 最先申请 -- 《特许法》第39条
  • 记载"特许请求的范围"和"明细书"的要件 -- 《特许法》第36条

PCT申请的国家阶段

  •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优先日后30个月之内。不可以延期。进入日后两个月之内,应当提交日语的翻译件。